为加强辖区公务船监督管理,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2023年1季度宜昌港区海事处按照宜昌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公务船开展了走访宣传、数据摸底、隐患排查等。
加强定期联系巡查。与水文局、航道处、长航公安、水路支队等公务船所属单位定期联系,及时将最新有关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要求进行告知。与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开展联合检查、参加2023年宜昌市水上暨港口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公务船数据库。采用现场检查、远程联系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务船基本数据,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点对点告知。督促污染物及时交付。完成公务船污染物转处协议的收集汇总,每周对公务船污染物交付进行统计,督促公务船按照要求及时交付污染物。准确排查安全隐患。对辖区公务船航行、作业、停泊等行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针对1季度发现的问题,4月对公务船的船舶证书、船员值班、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污染物交付等提出工作建议,4月21日将安全管理建议书送达至公务船,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下一步,港区处将继续与公务船所属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辖区公务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