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先后分别深入到辖区周集、临淮岗、老坝头等基层海事港航所,每到一处,督查组都直奔港区码头现场,详细查看港口码头各项环保措施,重点督查辖区港口经营企业对港口码头的防污处理系统、喷淋系统及堆场货物是否覆盖和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港区、船舶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收集清运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责令港口经营企业现场纠正或限期整改到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按规定限期整改完毕,并通知各自辖区海事港航所加强跟踪督办,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督查组要求,辖区各海事港航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严格按照省、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列出清单,把握时间节点,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港口码头环保工作整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处理设备的现场检查力度和日常巡航力度,对整改落实不力的港口企业和船舶要加大处罚力度;各海事港航所要严格执法执纪,上下齐心,认认真真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全力做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