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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轮竟成贼窝!全船19人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来源:时间:2017-11-10点击:57次

日前,一货船上的船长、大副、船员等 19 人因盗窃船上运输的铜精矿粉,被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院公诉科检察官马菁、李萌出庭支持公诉。

    众所周知,船运因为运载量大、费用低、安全性高等优势,成为大宗商品尤其是矿产类货物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本该负责保障安全运输的货船,竟然成为贼窝,船长、大副、机工长、水手长、二副、船员等19人合谋盗窃。

    根据航运规定,为防止运输的货物被盗,舱体要采用铅封。在始发港装仓并正确关闭舱门后,航运船舶要由第三方特定人员将舱门用一种由金属以及塑料制成的封条密封,上面有唯一编号,一次性使用。一经正确锁上,除非是外力破坏,否则无法打开,破坏后的铅封无法重新使用,铅封完整可以证明在途中未经私自开箱。

    张某、徐某某、刘某某、李某某分别是“同茂101”轮大副、机工长、水手长和二副,在船长沈某某同意下,四人提议、组织并指挥船上其他14 名船员,不破坏舱体铅封,而是从船体其他部分进入船舱,盗窃由“同茂101”轮运输的铜精矿粉,用蛇皮袋盛装后,分别藏在高边柜、废旧厨房卫生间等隐蔽的地方。

    在航行途中,利用抛锚的时机,和提前联系好的收赃的买家约定集合位置,在海上将盗窃的以及扫舱底获得的铜精矿粉卖掉,由前来收赃的船运走,之后成员间进行分赃。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通过此种手段,先后7次盗窃并贩卖“同茂101”轮运输的铜精矿粉,涉案金额总价值达到43万余元。

    2016年6月底,该团伙被青岛港公安机关查获。2017年4月10日,市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本案被告人达19人,几乎全部船员涉案,案卷厚达十几本。本案中涉及大量的航运规则和专业知识,办案人为了顺利办结此案,加班加点,向海事院校的专业老师和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船员请教,不仅掌握了大量专业的航运知识,还熟悉了船上的组织架构,人物关系、装载方式,还有“老鬼”、“机头”、“水头”等“行话”,提审中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提出的问题也更具有针对性。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找准了案件焦点,突出了辩论重点,针对性强,举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了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质证条理清晰,论证充分,逻辑性强,就定罪和量刑分别发表公诉意见,并与辩护团队就该案的量刑事实、情节、量刑建议的内容进行了辩论。由于公诉人之前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中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治教育跟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面对厚厚的十几本卷宗,十九名被告人和庞大的辩护团队,持续三天的庭审,公诉人都做了哪些应对工作?

    “鉴于本案人数众多,在审查过程中部分主要的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存在不同程度的异议,我们特别准备了两套开庭预案,根据庭审中对各被告人法庭调查的情况予以调整,做到准备充分,临阵不乱。”公诉人说。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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