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签发
实施机关:池州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
受理部门:池州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池州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政务中心船员业务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经体检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经过相应船员职务的适任培训;
4、满足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
5、已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实)习。
申请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4)《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培训证明、考试评估合格证明、技能考试合格证明、遗失公告等);
(7)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8)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证书予以许可的,签发《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