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由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的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岸电试点港区”经验交流暨成果展示活动在南通顺利举行。
来自上海、江苏、浙江长三角两省一市的交通港航、海事、环保、船级社部门单位及国网电力、港口、船东、岸电生产企业的56名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同总结长三角“岸电试点港区”在推进过程中前期取得的成果,并就下一阶段如何继续深化推进中高压船舶岸电设施应用进行研讨交流。
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能较好地减少船舶靠港期间的排放和噪音污染,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截至目前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内共建设了35套岸电项目,涵盖44个泊位,其中包括20万吨级邮轮、15万吨级集装箱、20万吨级干散货和修船码头泊位;岸电营运推进工作平稳有序,以上海洋山港为例,截至目前,洋山冠东码头的二套岸基供电设备,共实施了27艘次船舶供电服务,累计供电时间446.66小时,供电量561052度;各地也加大了岸电支持力度,其中,上海港继续以上海市交通委、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并出台了《上海港靠泊国际航行船舶岸基供电试点工作方案》为基础,加大岸电设施建设费、电力增容费、船舶使用岸电所致的电费差价和运行维护费方面的支持力度;江苏省南通市物价局2017年印发了《关于明确船舶岸基供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对岸电服务价格予以明确。
通过本次活动,政府主管部门、船级社、国网电力、船东、港口和岸电生产企业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与会代表在总结长三角“岸电试点港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取得成果的同时,也就下一步如何更好提升港口岸电设施使用率建言献策,并在以下两大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将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内统一的船舶岸电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岸电补贴标准和价格;二是在推进长三角“岸电试点港区”建设过程中,继续注重政策激励,同时也要科学适时尝试相关强制措施,提高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