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显示这7家关闭的露天开采矿山为:
马鞍山市当涂县薛津采石公司、
马鞍山市巨龙矿业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龙山村采石场、
马鞍山市丹阳镇黄塘采石场、
马鞍山市横山矿业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绿野毛村石岩建材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新市第一建筑材料厂
公告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露天开采矿山禁止一切开采加工活动。
2、各矿业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应自行拆除矿山生产设施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同时关闭期间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3、各矿业权人须在60日内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并前往相关部门处理保证金退还及其他善后事宜。
4、各矿业权人按照关闭要求做好矿山从业人员遣散、安置等工作。
5、各矿业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须清理完成本矿山所有已加工生产的石料,逾期将不得外运。
6、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如有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各相关职能部门、矿山属地镇人民政府要依法督促指导好露天开采矿山关闭工作,依法注销相关证照,确保按要求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