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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船东也要负责!

来源:时间:2018-09-25点击:45次

据统计,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内河船,是无证驾驶高发区。

2018年以来,全国海事部门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了联动执法机制,对近百名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一、驾驶机动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定性处理,并依照《中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明知船员无证、持有假证或者证书不符的情况下,仍招录、唆使、安排其驾驶船舶的,按照共同违法行为论处。

二、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明知船员无证、持有假证或者证书不符的情况下,仍招录、唆使、安排其驾驶船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同时构成其他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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