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当地媒体报道,印度所有主要港口的码头工人将从8月18日起举行大罢工!以此抗议将导致港口私有化和工人被解雇的中央政府政策。
▼印度媒体关于大罢工的报道
早前在今年4月份,工会也联合发出过港口罢工通知,要求修改2016年的“主要港口管理局条例草案”,该法案旨在吸引更多的私人投资,提高港口效率。该法案最终将导致印度主要港口私有化,大约5万名码头工人将受到影响。
不过在与政府劳工部门谈判过后,罢工推迟,然后再无下文。
工人联合会已于8月3日发布罢工通知。这次工会的诉求与之前基本一致,要求政府在相关的主要港口法案中,增加保护工作岗位、工资结构、服务条件、包括退休福利的规定,并要求政府停止外包主要港口、医院、消防服务。在正式罢工之前,工人将于8月11日在维萨卡帕特南港口行政办公大楼前组织示威。
但愿本次也能最后达成和解并取消罢工。
无论如何,最近出货到印度的朋友们也要做好准备了,印度有法律规定,允许不付款不提货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另一方面印度海关只允许30天堆放。若进口商不申请延期,货物将会被拍卖或弃货。因此,一旦港口罢工,有可能导致买方拒绝收货风险。
据印度贸易专家黄汉周老师解释:
印度人的“不付款”在技术上是合法的,正如广东话俗语说——货到地头死。在技术上是这样操作的:当货物抵达前三天,印度进口商会做一个仓单申报,其中会写进口人的进口编码,这些都是合情合理合法。
不合理在于,一旦将IEC编号(进口人编码)写好,之后的行为将由IEC编号的进口商来执行,包括退运、拍卖。这时货权已经归进口商了。
这其中的实质是货权分离。国内工厂普遍认为持有提单便是控制货权,但印度贸易的特点在于持有提单只是海上货权,而非LANDING (在陆)货权。
货物抵达前的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是(IEC编号),货权便已经默认为是此进口商,和提单没有任何关系。以APL(美国总统船运)的内部规定为例,船到港前,必须提交IEC编号,这是法令,印度货物的在地货权,中国工厂不能掌握。
印度港口退运的解决方法如下:正常渠道,通过与印度海关的交涉而非货运代理的交涉。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允许的。
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不要货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仓储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后办理退货手续。
如果进口商不愿给出口商出具不要货的证明文件,出口商可凭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提货的函电或由银行或船代理提供的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函电、有关提货凭证及卖方要求将货物回运的函电委托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关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货物被进口商从海关提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进口商已交付的进口关税也可以退还,不过只能退还原来所交关税的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