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南京一港口,将失联2年多的一艘货轮查封。此前,这艘货轮主人为躲避债务,将货轮租给他人,躲进大海里非法营运,着实让执行干警一番寻找。
借款买船后当起老赖
2013年,李某在南通三合船务有限公司和其前妻沈某等人担保下,向淮南通商银行借款2100万元,用来购买三艘货轮。“李某购买的三艘货轮抵押给了淮南通商银行,并和银行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为60个月。”然而,截止到2015年9月,李某只陆续还本金48万元,利息78万元余元,之后便当起了老赖。
2015年10月,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淮南通商银行本金2052万元,利息3072498.39元,淮南通商银行有权对抵押的三艘货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沈某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货轮租出后玩起失踪
2017年11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执行申请后,却找不到李某,李某的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决定查封涉案货轮。可当执行干警赶到江苏南通,找到李某前妻沈某,要求其配合查扣涉案货轮时,沈某拒绝提供涉案货轮下落,结果被司法拘留。
“沈某被拘留期间,承认其中一艘“南通三合7”货轮已被她租了出去,货轮在天津,她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我们根据提供的线索,前往山东和辽宁,均未查找到‘南通三合7’货轮。”执行干警介绍,正常情况下,货轮上有海事专用定位系统,但租用人把这个系统给关闭了,海事部门也查找不到货轮的位置。
秘密定位系统锁定货轮
“沈某把货轮租给他人使用,自己肯定会留一手,能随时掌握到货轮的位置。”细心的执行干警经过工作,终于得知沈某在货轮上偷偷安装了一个车用GPS定位系统,在手机上下载的APP软件上能看到货轮的实时位置信息。
经过调查,“南通三合7”货轮是江轮,不能在大海里营运,而租用人租到货轮后,便将货轮从长江开进了大海里非法营运,为逃避打击,有意关闭了海事部门的专用定位系统,而沈某有意逃避法院查封货轮,却有意回避了这其中的“秘密”。
“端午节那天,GPS定位系统显示‘南通三合7’货轮出现在渤海海域,我们对该货轮进行跟踪,在停靠天津港卸货时,我们及时赶到进行了查扣。”6月29日,“南通三合7”货轮从天津开到南京,停靠到一个港口,执行干警对货轮进行了查封,准备下一步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