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今年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2020年前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从巩固成果、规范提升、砂石集并中心、防控防护4个方面,提出了“四个确保”目标,即:确保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包括达不到规范提升标准应取缔的码头)岸线复绿率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责任、举报公示牌设立率达到100%;确保完成规范、提升任务的码头程序完备、手续齐全,安全环保设施到位,正常运营;分批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统一规划和建设砂石集并中心,确保沿江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砂石集并中心建成运营;推广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等新型技术,采用无人机、遥感遥测等科技手段,全面加强重点码头现场实时动态管理,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方案》还规定各地对辖区长江岸线全线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重点水域、敏感江段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据悉,截至5月底,湖北省已取缔各类码头1103个(泊位数1262个),规范提升52个,腾退岸线143公里,生态复绿面积超过566万平方米,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