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消息,山东省近期展开2018年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从近年相关工作看,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空前:
全面核查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深入开展港区内高危化学品排查,6月底前建立港口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
在6月底前,全面实行“三个一律”: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物品的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与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企业大数据库。
治理举措
该项工作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深化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管控。各市港航局进一步核查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明确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组织开展港区内高危化学品排查,6月底前建立港口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
二是深化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项整治。全面实行“三个一律”,6月底前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物品的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三是全面开展诊断评估和专项整治。各市港航局对储存企业评估诊断定级,实施分类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改造,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严格规范承包商等第三方安全管理。
四是配合做好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企业评级行动。各市港航局5月底前组织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企业进行自评;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评级工作,9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提出处理意见;12月底前实施“三个一批”即:关闭转产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提升规范一批。
五是深化港口危险化学品区域风险管控。各市港航局实施总量控制,督促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完成在役储罐定期检测,实施储罐分类监管,对罐区实施重点监控;建立重点监控区域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定期组织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清零行动,切实纠正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深化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管控。港口经营人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强化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道流程的严密监管;重点加强硝酸铵、硝化棉等易燃易爆、剧毒高危化学品装卸作业的管控;严格执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环节“一书一签”要求;逐步推行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管措施,视频资料存档备查等。
七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各市港航局以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仓储企业为试点,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八是提高港口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与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危险化学品作业基础数据;建立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企业大数据库。
九是提高港口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港区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危险货物港口履行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并与总体预案有效衔接。积极推广岗位现场应急处置卡,提高岗位人员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