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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将全面禁止多种类危化品进出口业务

来源:时间:2017-09-07点击:12次

   近期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后,市政府安委办立即组织黄岛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高风险危险货物进出口作业进行了认真研究,借鉴天津等地的管控做法,提出对涉港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口作业实施“禁、限、转”工作措施,并拟于2017年8月1日开始实行。

       工作措施请示中表示,自2017年8月1日起,全面禁止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和第6.1类毒性物质进出口作业,仅开展第8、9类低风险危险货物作业。

       “限”则是限时。减少危险货物在港区内的堆存时间,改进青岛港装卸船的工作流程,同时限量、限品名,对港区内的危险货物堆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转”则是转变思路、转观念、转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普通集装箱进出口业务。

       据悉,禁控措施实施后,为严厉打击前湾港周边区域危化品非法仓储经营、拆拼装箱等行为,7月30日,区安监执法局组织6个执法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4人,对前湾港周边非法储运危化品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检查物流仓储企业、场站等30家,查处5起非法仓储经营危化品行为。

       事实上,“8·12”天津港大爆炸之后,天津港停止了所有危化品运输业务,北方许多危化品运输业务都转向了周边的青岛港等港口。对于周围港口来说,也面临着危险品作业的巨大压力,同时对于货主来说,由于存储、接驳价格不断上涨,企业运输成本非常高。目前来说,将重启8,9类危化品运输,部分危化品运输应该也会从周边港口回流至天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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