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险情求助后,市地方海事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置。考虑到船舶运送的液碱属于危险化学品,且沉船地点水流急,水域狭窄,满潮时水深近11米,此外事发时气温低,不利于水下作业,于是市地方海事部门请求省局派出专家组前往事发地,研究打捞方案。1月11日,打捞方案确定后,市大力水下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打捞单位派出打捞人员抵达沉船水域。在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打捞单位进行液碱抽吸作业,经过两天的时间,将380吨液碱全部抽吸完毕,并转运至另外两艘危化品船舶运离。经环保部门水体检测,液碱未造成水体污染。但是,在随后的沉船打捞作业过程中,因事发地水域环境复杂,加上受灌河大桥净高影响,大型打捞设备无法抵达现场,给打捞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打捞单位先后用4艘打捞船对沉船实施整体起吊打捞,在沉船一侧河堤上安装拉力机拖拽打捞作业,但均以失败告终。打捞方案的每一次调整,都需要重新组织打捞人员和设备,耗费大量时间。为了尽快将沉船打捞出水,打捞单位与市地方海事部门专家再次研究调整打捞方案,通过增加打捞设备和大型气囊,将沉船整体抬浮出水面。
4月5日,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沉船被整体打捞出水,不仅避免了危化品及船舶自带燃油对水体造成污染,同时也最大限度降低了船东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