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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港口整合确认:辽宁省与招商局正式签订确认协议

来源:时间:2018-03-22点击:50次

  3月20日晚18:00时,北京,辽宁大厦七楼,辽宁港口整合取得重大进展。
         
       辽宁省国资委、大连市国资委、营口市国资委、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北亚港航公司”)及招商局集团等在北京就辽宁港口资源整合签署系列合作条款确认协议。
         
       其中,辽宁省与招商局集团共同签订《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关于辽宁港口整合条款确认协议》。
         
       大连市、营口市、招商局集团共同签订《大连市人民政府、营口市人民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关于辽宁港口整合确认协议》。

       本次各方签署协议中,涉及重组整合、股权投资、招商、公益性资产安排等内容。这是继2017年6月大连港、锦州港、营口港三家上市公司披露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签署《港口合作框架协议》后,辽宁港口整合的又一重大进展。
据悉,以“东北亚港航公司”为中心的辽宁港口整合计划将分步推进。第一步为整合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集团,未来还可能涉及丹东港、葫芦岛港等港口资产,目标是立足辽宁省、辐射全东北、影响东北亚,整合港口和航运,随着整合推进,不排除加入航空资产的可能。本次整合的一大特点就是引入招商局集团,央地合作、优势集成,并且配合混改计划。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沈阳港项目也被列入此次签约范围。据港口圈消息,2016年,营口港集团与沈阳市政府共同合作组建沈阳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港”的组建,将彻底改变沈阳市“大城市小口岸”的现状,打造以“沈满欧”铁路为出口的陆路口岸、以“沈阳港”为出口的海港口岸、以桃仙机场为出口的空港口岸的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开放架构,促进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和货值落地,加快建设以沈阳为核心的集陆港、海港功能于一体的东北亚乃至欧亚国际物流中心。按照协议,双方将以“沈阳港”为平台,以“沈满欧”等国际货运班列为载体,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把“沈阳港”建设成为具有区域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交易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和定价中心,构建沈阳市及辽宁省对外开放新格局。
         
       2017年6月13日,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三家辽宁港口上市公司集体临时停牌。当日晚间,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沈阳签署了《港口合作框架协议》。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双方将合作建立辽宁港口统一经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集团有限公司为基础,以市场方式设立辽宁港口集团,实现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辽宁港口集团的设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2018 年底前完成对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的整合,辽宁省港口拉开大幕。

       据悉,依据此前框架协议,招商局集团在投资控股辽宁港口集团的前提下,将主导辽宁港口集团所辖企业的经营管理;招商局集团将充分利用在商业模式设计、业务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进辽宁港口集团所辖港口的业务重组和架构优化调整,全面提升港口协作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并以辽宁港口集团为核心企业,推动航运中心及相关产业发展。
         
       今年1月份,辽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将加快港口资源整合。整合大连港、营口港设立辽宁港口集团,深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推进其他港口整合,实现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推动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据港口圈此前分析,“东北亚港航公司”目前就是辽宁港口整合的主要平台,本次整合的一大特点是引入招商局集团,通过央地合作,进行优势集成,同时还会引入其他国资或民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大连港集团与营口港集团的整合是第一步,在相关资产、业务、市场、经营机制等全面整合后,未来将在第二、第三步的整合中进一步加入葫芦岛港、丹东港等港口。据悉,随着改革推进,未来不排除将物流和客流业务纳入港航中心,届时或将涉及航空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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