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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流降本增效在行动

来源:时间:2018-03-12点击:166次

2018年2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17号),其中涉及不少与航运相关的政策导向,值得关注。

 
1、规范公路、水路货运执法行为

依据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公路货运、水路运输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研究制定江苏省公路超限超载处罚实施细则,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模式。严格货运车辆、船舶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必须持合法证件,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监督设备。公路货运和水路货运罚款落实罚缴分离政策,按照规定要求统一缴入国库。完善公路货运、水路货运执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货运执法监督举报平台。(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江苏海事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

全面推进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实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推行“自报自缴”,简化通关环节,提升通关效率。优化流程管理、深化审单放行改革,持续提高检验检疫口岸放行效率。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一点接入、共享共用、免费申报。全面加强电子口岸平台与各口岸和口岸管理部门的系统对接。鼓励支持内河运输企业探索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责任单位: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

3、降低水路运输收费

全面清理涉及水运的各类收费,规范过闸费等收费项目。将全省交通船闸过闸费、水利船闸过闸费(不含经营性船闸)分别在现有征收标准上给予20%、10%的优惠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对集装箱货运船舶过交通船闸、水利船闸免收过闸费。(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

评:这对京杭运河上的运输船,是一个巨大的利好,不过,还要减少一些隐性的费用。

4、做好公路水路通行费等营改增相关工作

落实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收费公路收费系统改造,依托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增值税抵扣政策,做好经营性道路、桥、闸通行费增值税抵扣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国税局、财政厅)

5、加大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力度

全面梳理物流领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收费,加强监督管理,严禁不按政策标准收费。完善港口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拖轮计费方式,落实国家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全面清理口岸各类收费,规范收费项目,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清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杂费、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费用、企业自备车检修费用等,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与铁路运输密切相关的短驳等两端收费。(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6、落实物流相关税收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做好纳税宣传和代开发票服务工作。用好江苏政务服务网,加强与国税系统对接,为个体纳税人提供网上纳税申报服务。按规定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省国税局、财政厅、地税局)

7、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

推进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扩大资源配置范围,实现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加快推进重点船闸内河船舶智能过闸、调度、排挡系统的开通运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8、推进运输工具标准化集装化

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推广使用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货车等专用货车,促进货运车辆标准化、轻量化。适时启动不合规平板半挂车等车型治理工作,分阶段有序推进车型替代和分批退出,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大力推动甩挂运输发展,培育一批甩挂运输龙头示范企业。深化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快推广内河集装箱船型、绿色环保船型,推动我省研究的江河、江海直达船型纳入部颁船型标准并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9、继续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推进部、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做好部、省示范工程项目运营情况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省示范工程年度目标考核和跟踪评估,加大支持运行效果好的示范项目,逐步淘汰运行效果不佳的项目。在建立合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联运信息共享、运输规则规范等方面形成试点示范,探索提供“一单制”的多式联运全程运输服务,有效推动我省多式联运运营模式和联运产品创新,提升一体化运输组织和服务效能。(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评:内河船民苦不堪言,上述政策如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将对船民生存状态的改善起到巨大作用。对水上“以罚代管”的监管现状,该如何改革需要提上日程。海事工作人员有生存压力,而将其压力转嫁到船民身上,在低迷的市场条件下,已经快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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