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解台船闸上下游水位落差大,常年保持在5米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过闸船舶超越界限标停靠等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船闸安全运行。为了消除通航安全隐患,保障船舶安全通过船闸,实现苏北运河安全发展,结合解台船闸实际,制定出台《过闸船舶禁止超越安全界限标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船舶过闸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进出闸室时抛锚;
(二)擅自在闸室、闸口或者引航道内滞留;
(三)未经登记、调度强行进闸;
(四)在靠船墩或者闸室停靠时,超越安全界限标;
(五)进出船闸时抢档、超越其他船舶;
二、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通过苏北运河船闸:
(一)货轮总长超过90米或者总宽超过15.8米;
(二)拖带船队总长超过440米或者总宽超过15.8米;
(三)顶推船队总长超过220米或者总宽超过15.8米;
(四)船舶吃水超过3.6米;
(五)船舶无标志或者标志不能识别。
三、船舶应当按规配备人员、消防、救生设备,缆绳强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每驳船都需带缆,满足过闸期间安全系缆要求。
四、设在闸室有效长度两端的界限标,是标示闸室内允许船舶安全停靠的界限,严禁任何船舶在过闸过程中超界限标停靠。船闸闸室有效长度两端按规范设置界限标和警示灯。
解台一号船闸闸室有效长度215米、闸室宽度20米;
解台二号船闸闸室有效长度213米、闸室宽度23米。
五、船队过闸编组时,必须如实计算并核实编组后的船队长度,包括船舶之间连接部分(皮靠)的长度,确保不超过闸室有效长度。
船队在闸室内只允许两帮停靠,禁止拖轮偏艄和驳船插艄。
六、船队编组后长度超过闸室有效长度的,必须分闸次过闸。其分闸次过闸流程如下:
(一)船队调出后根据相应闸室有效长度进行闸外编组,在引航道靠船墩限靠标牌后停靠,等待过闸。
(二)船队将编组后超过船闸有效长度的驳船与船队解缆分离,并在靠船墩安全停靠。
(三)船队将首批过闸拖带驳船艘数和编组情况报告船闸总调室。
(四)船闸安排首批编组船队过闸。
(五)拖轮拖带首批编组驳船出闸后必须驶出引航道,下行驶过大吴桥、上行驶过徐贾快速通道大桥后安全停泊。
(六)船队拖轮返回,并听从船闸安排过闸。
(七)船队拖轮返回后拖带余下的驳船准备二次过闸,并将二次过闸拖带驳船艘数和编组情况报告船闸总调室。
(八)船闸安排余下编组船队二次过闸。
(九)禁止非拖轮(未在智能系统内登记的拖轮或机机动划子)拖带驳船进出船闸。
(十)出闸船队禁止在引航道内改缆编组。
七、过闸船舶违反上述规定的,现场工作人员及时报告运调指挥中心分别处理:
(一)超越界限标停靠的,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闸室或引航道滞留的,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除责令改正外,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过闸船队拖轮偏艄和驳船插艄的,按超越界限标进行处罚。
(四)船舶尺度不相符、船舶无标志或者标志不能识别的,对船舶复核丈量整改。
(五)不服从调度管理指挥的,按有关法规处罚。
八、分闸次过闸船队拖轮,不需要再次登记购票。
为减少分闸次船队过闸时间,调度值班员应尽可能安排船队拖轮下一闸次返回,闸号根据现场情况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