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63”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排放控制区检查,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力度,11月份,太仓海事局第四海巡执法大队共对3艘国际航线船舶开展了燃油抽样和防污设备检查。
海事执法人员首先结合大气防污染公约相关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开展排放控制区相关的要求和规定的宣传,并在轮机长的配合下到机舱进行了燃油抽样,同时检查了油水分离器、污油柜、污水处理等装置。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263”专项行动开展工作,强化国际航行船舶尾气排放管控,加大船舶燃油质量检查力度,及时跟踪抽检燃油质量检测报告结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