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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成功处置滞港外轮遗弃船员事件 让“海漂”船员早日回家

来源:时间:2021-08-06点击:1102次

7月22日,随着第二批13名菲律宾籍船员、2名希腊籍船员由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分别乘机回国,在广州港桂山锚地被司法扣押的希腊籍“天使力量”轮船员被遗弃事件得到圆满解决。7月26日至30日,在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08次会议上,希腊代表团向积极推动遗弃船员事件解决的相关各方表达了感谢。

自今年3月中旬起,广东海事局陆续收到广东省外事办转发的船旗国照会,反映“天使力量”轮船东自2月起未履行船舶管理职责情况。船长、船代等方面的函电也反映了船员被遗弃,船舶燃油、淡水及伙食耗尽,船员身心健康受损,船舶证书文书过期,部分机电设备故障失修等情况。

为依法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及国际海事条约赋予的港口国海事管理义务,广东海事局与外事、司法、口岸、防疫等部门以及船代等方面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回应外方有关诉求,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依法采取多项措施,推动船员得到妥善处置。

目前,广州海事法院正按照司法程序拍卖该船。海事部门将继续关注司法处置工作进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继续做好被扣船舶防台风应急指挥与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协调补给船员生活物资

3月24日,“天使力量”轮船长群发电子邮件求助,告知船上燃油即将耗尽,船舶因失去动力将引发搁浅、碰撞及破坏海底电缆等风险。广东海事局会同外事等部门敦促希腊政府履行船旗国义务,确保船舶安全。

4月2日,希腊官方安排少量垫资为该船加注了26.8吨柴油。5月12日,船长再次群发电子邮件求助,提醒船上燃油及淡水、食物即将耗尽,如得不到及时补充,全体船员将被迫选择弃船。

因希腊方面不愿继续提供垫资,广东海事局当即作出应变部署。一方面,要求省、市海上搜救中心根据预案做好搜救准备,防范次生事故发生;另一方面,第一时间向广州海事法院致安全提醒函,敦促其尽快实施船舶物资补给。

广州海事法院同意从扣押船舶担保金中抽取费用垫付,于5月15日完成了70吨应急燃油补给,并随后完成了一批生活物资补给,化解了船员弃船引发的安全风险及人道主义危机,为事件后续处置创造了有利条件。

分批遣返外籍船员回国

针对船员超期服务、身心健康受损的状况,应船长请求,广东海事局会同外事部门敦促船旗国政府履行国际法赋予的责任,在确保船舶安全的前提下维护船员获得遣返及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

4月6日,希腊海运部签发文件,请求我国港口部门在船舶不参与商业航行的前提下准予船长、大副等8名希腊籍船员遣返。经过交涉,广东海事局同意了其重新提出的船长、大副不同时离船的遣返方案,以确保船舶在押期间具备安全值班能力,并就船舶证书文书过期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醒。

4月29日,首批7名希腊籍船员由广州出发回国。根据广州海事法院后续实施的第三方安全托管方案,第二批15名船员于7月22日顺利回国。

推动实施第三方安全托管

为从根本上化解船东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带来的风险,广州海事法院于5月17日决定采纳海事部门安全提醒函中的建议,拟采取第三方安全托管方式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并请海事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广东海事局随即邀请各方召开专题会议,就船舶安全托管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参会部门就第三方托管方案、船舶防台风预案、船员遣返责任、船员薪酬主张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广州海事法院实施安全托管扫清了障碍。

6月17日,广州海事法院安排首批4名中国籍船员上船,开展船况检查及关键设备检修工作,并为全面接管船舶作准备。7月6日,希腊政府正式同意了中方提出的船员遣返与交接方案,同意承担船员遣返费用,并于7月12日对船舶临时配员标准文件进行了展期,同意中国籍船员无需签注证书上船开展临时接管。据此,广州海事法院同步安排了第二批9名中国籍船员于7月22日上船,13名中国籍船员全面接替外籍船员开展船舶安全值守工作。

事件发生以来,广东海事局通过与各部门通力合作,有效维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了国际船员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以及国际劳工组织《海事劳工公约》缔约国的责任担当和良好形象,也为今后处理类似涉外突发事件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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