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进船舶靠港后岸电使用,逐步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2021年4月14日,江阴长山海事处、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水上六中队、江阴市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江阴兴澄特种钢材有限公司、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联合推出《江阴长山港区推广船舶岸电使用“惠八条”》,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进一步激励船舶岸电使用积极性。正源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和江阴永盛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作为船方代表和代理代表参加。
记者了解到,《江阴长山港区推广船舶岸电使用“惠八条”》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出普惠性安排的同时体现激励和引导原则,以内河干散货船2021年以来岸电使用累计电量达到300度为岸电使用达标要求,对达到岸电使用要求的船舶,予以优先靠泊、锚泊、过闸,优先推荐港口货主选择承运,优先安排场地卸货,优先生活设施采购,交通、水利、海事部门以法定最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对于轻微违章且未造成较大影响的船舶,以教育纠正为主等八条优惠措施。
“‘惠八条’的实施,既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中的岸电使用鼓励措施的积极践行,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谋深做实,同时也是长山港区落实江阴市‘北战’战略低碳港城提标升级的创新发展。”江阴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