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商务厅(自贸办)发布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6批36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评估全国首创24项,其中福建海事局推出的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海事船舶证书(文书)便利办理、《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远程预先审核等6项创新举措被评估为全国首创。
据介绍,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年来,福建海事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坚持改革首创性,坚持差异化探索,立足地缘优势,形成了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作用的制度创新经验,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其中,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创新举措亮点突出,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港内航行船舶颁发《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原海事部门发放的《船舶国籍证书》等6本船舶证书,并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了“一纸申请,一次办理,六证合一”。
值得一提的是,签发首本台湾地区船员海员证创新举措意义重大。在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支持的前提下,出台台湾船员办理海员证标准,率先签发全国首本台湾地区船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开创台湾船员持有大陆海员证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