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武汉局《关于开展2018年汛期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汛期高温条件下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武汉局强化汛期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和汛期安全宣传。
7月9日上午,武汉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乘坐“海巡12259”对辖区重点水域开展汛期安全巡航。在大桥局码头及白沙洲减载基地,执法人员首先对作业船舶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对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证书,船舶进出港电子报告、AIS开启情况、船员履职及值班、港口建设费缴纳情况、防污措施等进行了检查。之后,执法人员就汛期百日安全活动要求进行了宣传,要求船员领会活动精神,加强值班和缆绳系固,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船舶在作业期间的安全。
7月9日,武汉咸宁海事处胡海平副处长带队走访辖区潘燕汽渡公司,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胡海平副处长检查了企业记录台账、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并询问了近期渡运秩序情况。随后对运营汽渡船“湘岳渡008”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看渡船船员值班和AIS开启情况。最后要求渡运公司:一是汽渡船航行时要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保障渡船航行安全;二是及时收集掌握气象、水情等安全信息,遵守禁航规定,合理安排船舶航次计划,遇恶劣天气禁止渡运;三是开展汛前隐患自查自纠,强化船员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四是合理安排渡运车辆,平衡装载、合理系固、不得超载。
7月9日1930时,武汉新滩海事处处长徐涛、副处长熊立新带领簰洲执法大队当班人员乘坐海巡12251对辖区展开夜巡,依次对辖区簰洲水道、上北洲横越区、花口水道等重点水域开展了巡查,巡航时执法人员用高频电话发布辖区通航安全信息,提示在航船舶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合理安排值班,按照规定的航路航行,加强瞭望,按规定开启船载AIS设备,划江前提前明确会船意图,确保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