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重庆局按照早动员、早部署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到港船舶汛前安全宣传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5月29日上午,巴南处执法人员出艇“海巡12152”开展巡航检查,除对过往船舶通过高频提示注意航行安全外,重点对停泊于茄子溪、佛耳岩以及伏牛溪的各类到港船舶进行登船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船舶船员证书、开航前自查、船舶进出港报告以及污染物接收处理等情况,同时重点对船舶进行了汛期安全宣传,发放《防汛安全告知书》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船舶要认真开展汛前安全自查自纠,对系泊设施进行排查、加固,发现隐患及是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值班和VHF守听,航行时加强了望、谨慎操作;三是及时收集水位气象信息和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高,留足富余水深,严禁冒雾冒险航行,确保船舶航行及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