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长江海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根据阮瑞文局长的指示和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把学习贯彻情况以图片新闻的方式及时上报局内网《基层动态》,宣传处将择优编发。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防止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按照《关于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重庆局结合辖区监管重点,积极加强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和宣传,有效提高辖区船舶环保意识。
5月19日,长寿处凤城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污油回收船“环保xx号”、“环保x号”、“宜昌保洁x号”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船舶法定证书文书、人员配备、污染物接收相关设施设备及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向船方进行了防污宣传,要求开展船舶防汛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做好防汛安全准备工作,加强对通知的学习,规范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作业程序,防止污染水域,做好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台账记录,确保污染物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5月20日,永川处永川执法大队前往华梁山、理文码头等水域,对停泊作业的“蕲春xxx”、“新长江xxxx”等船舶进行防污染专项检查。防污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蕲春xxx”轮和“新长江xxxx”轮擅自闲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同时通过油类记录簿记载情况检查中发现“新长江xxxx”轮存在使用了重油嫌疑。对此,执法人员积极应对,现场取样、取证,立案调查。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船方积极整改相关问题,并宣传向船方《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严禁违规向江中排放污染物。
5月21日,涪陵处白鹤梁大队执法人员对辖段停泊的“豫宛货xxxx”、“河牛xx”、“豫神舟xxx”、“鸿源xxx”等轮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各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器运行使用等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鸿源xxx”、“豫宛货xxxx”轮闲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月21日,巴南处执法人员联合巴南区交委、港航处、水务局、消防、工商局、渔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部对辖区餐饮趸船进行拉网式防污排查。联合执法组首先向船员宣贯了目前国家在环保方面保持高压态势的形势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随后联合执法组成员就趸船是否持有有效船舶防污证书、是否正确记载船舶防污文书、垃圾收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防污设施进行详细检查。最后查看了船舶垃圾交付单据和餐厨垃圾接受单据。
5月21日,朝天门处九渡口执法大队积极配合巴南区政府开展餐饮趸船防污专项检查。按照防污要求,巴南区港航处与执法人员一同对李家沱水域停靠餐饮趸船“龙都鱼庄”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查看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及记录、固体垃圾交付、标识标牌设置等情况。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发现该船污染物接收处置联单中数据明显异常。随即,执法人员与重庆市水域环境有限公司联系,进一步核实,并要求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单据接收记录。之后,执法人员还对西流沱水域抛锚船舶实施登船检查,对发现“龙洋xx”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未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