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理前)

(清理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精神,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长江海事局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5月20日下午,安庆局华阳处执法人员巡航过程中发现,取水口南岸上有锚泊船舶“华航**”、“皖大洋**”违规停靠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执法人员通过VHF立即向该船宣传取水口上1000米下100米范围内禁止锚泊作业相关规定,随后进行登轮检查,详细查看船舶文书、船员证书后带领船上船员学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与《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通知该船带齐相关证书到香口执法大队接受下一步处理,随后对张公矶红浮上临时锚泊船舶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宣传教育,告知船员严禁向水体随意排放废油废水及随意丢弃船上生活垃圾,统一交移第三方水上环保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
5月21日下午,武汉咸宁海事处组织辖区执法人员对嘉鱼水厂取水口附近违规锚泊船只进行整治行动。首先执法人员通过高频、喇叭、现场发放等多渠道发布《关于加强辖区水源地保护的公告》,通告相关违规锚泊船只驶离水源保护地水域、建议其驶往护县洲头临时停泊区;接着出动海巡艇开展现场巡查及宣传,督促违章船舶尽速驶离;最后对部分存在侥幸心理船舶进行现场宣传教育,直至其驶离水源地保护水域。经过3个小时的专项行动,驱逐了金盛兰码头水域近百条违规锚泊船,有效规范了辖区锚泊秩序,清除了辖区取水源污染风险。
5月22日,芜湖局慈湖处组织执法人员乘海巡艇对辖区内全部取水口进行专项巡查,核查了取水口水域通航环境,现场检查了取水口保护标识、水上警示、防护设施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船舶违章停泊。在卜集水厂取水口,执法人员查看了人员值班、汛期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泵房值班员宣传了取水口环保知识。执法人员要求泵站管理人员加强值班,严禁各类船舶在取水口水域停泊,密切关注汛期情况,落实安全措施,保障用水安全。随后,执法人员对临时停泊区船舶进行检查,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要求船员提升环保意识,践行中央“共抓大保护”指示精神,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长江水域的清洁。
5月22日,武汉港区处倪新山副处长带领监管科及武桥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辖区食用油码头,与地方海事、武昌区环保、渔政执法人员对平湖门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多个码头继续开展防污专项督查,查看了码头封停情况,检查了码头厕所、厨房是否停用。执法人员还对码头内档水域停泊的多条渔划子进行法规宣传并劝离,对无人渔划施行强制拖离。行动最后,海事执法人员对码头附近抛锚停泊的船舶进行了防污法规宣传,并要求其到锚地水域抛锚,严禁在水源保护区锚泊、排放生活污水、油污水和船舶垃圾等,进一步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无污染作业行为。
5月22日下午,武汉金口处领导王政委,冯副处长及监管科一行来到纱帽大队,联合江夏地方海事组织清理违规锚泊船、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在巡航过程中,首先巡查了汉南水厂取水口,要巡查确保取水口上游3千米下游3百米无抛锚船舶影响,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甚高频及扩音器对上下水船舶进行宣传,将水源保护重要性向船员们宣传到位,并对近期开展的通航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宣传。随后执法人员前往铁板洲水域,对在水域非法抛锚的船舶“鸿瑞xxx”,“顺风xxxx”,“顺风xxxx”等船舶,巡航过程中,通过高频方式进行驱离,并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取水设施,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锚泊、作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