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长江海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根据阮瑞文局长的指示和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把学习贯彻情况以图片新闻的方式及时上报局内网《基层动态》,宣传处将择优编发。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落实武汉海事局《关于开展防治船舶污染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精神,武汉局积极开展防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提高辖区船舶环境保护意识,预防船舶污染事故发生。
5月20日上午,新滩处牌洲执法大队人员对辖区中海粮油码头和长利玻璃码头进行现场巡查,对到港船舶开展防污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对船舶的相关证书、防污染相关记录情况、船舶报港及人员值班情况、船舶防污落实情况、港口建设费缴纳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特别是船舶的油污、生活垃圾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详细查看船上垃圾、油污的接收记录。对船上防污落实不足之处予以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宣传了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船舶防污染知识,并要求船员加强学习, 提高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为保护长江母亲河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5月20日上午,港区处二桥执法大队人员对辖区世平、港口、武汉港申、汉口船厂等船舶修造单位再次开展了防污染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首先向船厂相关负责人再次宣贯了长江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污染内河水域管理规定》(25号令)。然后,通报了武汉市环保局有关检查结果,对船厂有无露天喷砂及喷涂作业,垃圾及油污水的去向,是否按规定记载进行了检查。最后,执法人员要求船厂船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加强生产作业过程中防污管理工作,严禁违规进行船舶油污水处理和明火、洗(清)舱等作业,不让油类和各类垃圾入江。
5月20日下午,武汉局赵华成副局长率危防处、装备处一行赴武汉青山海事处天兴洲执法大队现场查看天兴洲趸船污水处理装置安装情况、污水净化效果及“长江防污1号”污水回收情况,并强调海事部门要以身作则,加强环保意识,加强防污管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同时大队职工应按环保要求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培训,积极转变职工环保观念,共同维护水上环境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