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砂石船“宝马308”船东和船员因妨碍公务、教唆违法、无证驾驶被宁波海事局移送至边防部门分别拘留19天、17天。这是海事系统首次以妨碍公务执行对违法船员及船东实施移送拘留,是宁波海事局砂石船“五维”治理模式“司法”维度上的新突破,再次检验了宁波海事局依法打击违法船舶、维护海上通航秩序决心和实力。
“宝马308”轮是在4月20日晚间被宁波海事局梅山海事处现场查获的甲板货船,涉嫌超载、配员不足、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期间,执法人员对该船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实施滞留,同时,向该船发放了《涉嫌违法行为整改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在违法行为纠正前禁止开航和作业。但“宝马308”轮在调查处理未结束、违法行业未纠正的情况下,关闭AIS逃逸。
宁波海事局经过12小时的追踪,将其从舟山追回,并将船东顾某和驾驶员丁某移送到北仑梅山边防派出所。最终,船东顾某因教唆、胁迫、诱骗他人无证驾驶和妨碍公务执行,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和6日,驾驶员丁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船和驾驶违章船舶逃避处罚妨碍公务执行,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和5日。
“罚得到”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石。在宁波海事局砂石船“五维”治理过程中,司法保障始终跟进到位,确保违法行为不留例外“罚得到”。前期,宁波海事局已经在无证驾驶认定和移送、处罚决定法院强制执行、不履行处罚决定人员信用惩戒等方面取得突破,并推动公安部门对无证驾驶、配员不足船舶的船东及相关企业人事经理实施拘留,本次以妨碍公务为由对违法船东及船员实施移送拘留,是海事行政执法威慑力向更深层次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