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清明节期间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重庆涪陵海事处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辖区危险品船、客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
4月5日和4月6日上午,涪陵海事处执法人员乘海巡艇12510对辖区黄桷嘴油库、两江广场客船停泊区、罗卜市至北岩寺渡口、糠壳湾渡口等重点水域,分别检查了“宏声97”(油/化船)、“巴都”(游轮)、“巴都府”、涪州8号(渡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船舶的“船岸联合检查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记录、油类记录、垃圾处理记录、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港、最近一次安检及缺陷整改”等相关记录,协助维护客渡船乘客上船秩序,清点核对船舶载客人数,特别检查了巴都游轮公司监控室近期运行记录,对“宏声97(油/化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和记录进行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宣传了长江局“三防一禁”安全活动要求和长江局、重庆海事局《关于深化“守规矩,开好船,争当好船员”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各船:1.明确显示号灯号型和鸣放声号,按照“三防一禁”安全活动要求,防止触礁、碰撞等事故发生2.及时收集水文、气象等安全信息,注意近期水位消落情况,认真执行恶劣气候下禁航规定和要求,以策航行停泊作业安全3.对客渡船宣贯新的“116渡船管理机制”,杜绝渡船超载、非法载客等行为,保障清明客运高峰期间航行安全4.加强防污安全意识,及时对生活垃圾和油污水进行回收处理,并作好记载。